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阐述工业热电偶出厂的检验规则
更新时间:2017-11-28 浏览次数:1398
总则 每支热电偶出厂前必须通过出厂试验[1] ;各种结构和温度范围的热电偶产品均应定期抽样进行型式试验。凡是结构特殊的以及拟用于严酷环境的热电偶,应进行附加型式试验[见附录A(补充件)],附加型式试验的项目及周期由制造厂与用户商定。
抽样规则 按GB 2829—81《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》进行抽样,并规定: a.检查周期不超过二年; b.判别水平推荐采用1级; c.不合格质量水平不大于5; d.采且一次抽样方案,判定数组为AC=0、Re=1。
工业热电偶出厂试验
1 项目和顺序 a. 允差; b. 装配质量和外观; c. 常温绝缘电阻。
2 检验温度点 a. 对于允差级为Ⅰ、Ⅱ级的S型、J型、T型、E型、K型的热电偶,应在不低于100℃的一个检验温度点进行允差检验; b. 对于允差等级为Ⅲ级的T型、E型、K型热电偶,应在低于-100℃的一个检验温度点进行允差检验; c. 对于允差等级为Ⅱ、Ⅲ级的B型热电偶,应在不低于600℃的一个检验温度点进行允差检验。
型式试验
1 项目 a. 运输基本环境条件; b. 装配质量和外观; c. 常温绝缘电阻; d. 热响应时间; e. 上限温度绝缘电阻; f. 允差; g. 热电动势稳定性。
2 顺序 按下述优先次序确定型式试验顺序: a. 不改变原有包装方式的试验; b. 先短期后长期; c. 不改变原有装配方式的试验; d. 先低温后高温(不包括进行允差检验时各检验温度点的次序)。
4.5 允差检验判别规则 使用制造厂的测量系统进行允差检验时,若制造厂的测量系统的误差为±n℃,则测试结果应不超过±(△-n)℃(△为2.2条的规定的允差值);使用验收单位的测量系统进行允差检验时,若验收单位的测量系统的误差为±m℃,则测试结果应不超过±(△+m)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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